离休或退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离休或退休提取所需资料: 1、 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 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职工本人签署的 《 授权委托书》一份 (《 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 30 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 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 《参保人员退休( 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 《参保人员退休( 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 《 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 《 退休证》退休人员持 《 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 《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