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形有: 1、 容留两次以上的。 2、 一次容留三人以上的。 3、 因容留被行政处罚过又犯的。 4、 容留未成年人的。 5、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 6、 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上其中之一,公安就会立案追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