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须具备三个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以单位辞退员工的,最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上证明书上写明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体现系非因本人意愿解除合同即可。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