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理论上,公司在清算期间只能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否则该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 理、处分和分配,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