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