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 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1) 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2)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 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利平等。
2、 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 2年;
(3) 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 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 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