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证件:户口簿、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 2 张。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 《 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并交工本费 10元(特区20 元)。在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 2个工作日后,凭《 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临时身份证。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 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