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更换法人后,进行税务变更时,不需要本人去,因为法人是一个组织,是去不了的。也不一定需要法定代表人去,可以由所有股东共同指定经办人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 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 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