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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太福音5:27-28中,耶稣似乎与约翰福音8:1-11和马太福音第5:29中的陈述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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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好的建议是:1)包括对所引用经文的明确引用(这样我们读者就不必查了),2)明确说明你认为的矛盾之处。 评论 5月18日3:18

3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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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看看这些段落:

马太福音5:27-28 NKJV

“你听说有人对老年人说,‘你不应该通奸。”但我告诉你,无论谁看着一个女人对她的欲望已经在他心中与她通奸。

我们所看到的是,耶稣正在扩大对戒律“你不可通奸”的理解(出埃及记20:14). 耶稣教导说,不只是通奸行为才是罪过,甚至在心里看一个有淫欲的女人也被视为通奸。其目的是强调心灵和思想中纯洁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在行动中。

约翰8:1-11 NKJV

但是耶稣去了橄榄山。

2清早,耶稣又进了殿人们来到他身边;他坐下来教他们。3然后文士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女人到耶稣跟前,她被发现通奸。而且他们把她放在中间,对他说:“老师,这个这名女子当场被发现通奸。5现在摩西,在法律要求我们用石头砸死这些东西。但你怎么说?”6他们这样说是为了测试他,他们可能会有一些控告他。但耶稣弯下腰,在地上写着他的手指,好像他没听见。

7于是他们继续问他,他就起来对他说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就让他向她扔石头首先。”8耶稣又弯腰在地上写字。9然后那些听到这件事的人,被自己的良心定罪,走出了一个从最老的开始到最后。耶稣被留下了独自一人,站在中间的女人。10耶稣复活的时候他自己起来,只看见那女人,就对她说:“女人,在哪里那些是你的原告吗?没有人谴责你吗?”

她说:“主啊,没有人。”

耶稣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通奸的故事。耶稣非但没有谴责她,反而向那些没有罪的人挑战,要他们投下第一块石头。当他们离开时,他告诉女人,他不会谴责她,并指示她去吧,别再犯罪了。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耶稣的怜悯,以及他专注于转变/悔改,而不是谴责。耶稣没有说的是,她所做的是对的。

马修5:29 NKJV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拔出来扔掉您;因为你的一个会员对你来说更有利可图去死吧,比把你的整个身体扔进地狱还要可怕。

在这节经文中,我们看到耶稣使用夸张的语言来强调处理罪的严肃性。这个想法并不是要从字面上残害自己,而是要采取激烈行动,消除诱惑的根源。

  • 耶稣正在教导思想纯洁的重要性(马太福音5:27-28)
  • 耶稣正在教导人们需要怜悯、改变和悔改(约翰8:1-11)
  • 耶稣正在教导人们对待罪的严肃性(马太福音5:29)

这是一种全景方法,可以处理

  1. 内部(心脏)
  2. 和外部(动作)

正义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耶稣的教义经常挑战听众,让他们超越法律的字面解释,去理解法律的精神和意图。


由此我们可以形成一个归纳论点:

观察结果1:在马太福音5:27-28中,耶稣扩展了对通奸的理解,包括了淫欲。

观察2:在约翰福音8:1-11中,耶稣对一个通奸的女人表示怜悯,并指示她不要再犯罪。

观察结果3:在马太福音5:29中,耶稣教导了处理罪的严肃性。

观察4:在每一种情况下,耶稣都在处理罪和义的问题,但从不同的角度(内部思想与外部行动,判断与怜悯)。

结论:根据这些观察,可以合理地推断,这些教义并不矛盾,而是耶稣关于罪和义的教义的不同重点。当一起看时,它们提供了更全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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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与人类的罪恶有关。在太五,耶稣谈到人类的欲望。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中,他面临的问题也是男人的罪过,即那些不公正地将一名年轻女子用石头砸死的原告。正如我们所做的在别处讨论在OT中,唯一要求用石头砸死通奸女性的罪行是,一名男子在城市中“发现”或“碰见”一名未婚处女,并与她发生性关系,但她没有喊叫:

德乌特。22

23如果有一个年轻女子,一个订婚的处女和一个男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同床共枕,24你要带他们来两人都跑到城门,在那里用石头打死了他们:年轻的女人,因为她虽然在城里,却没有哭出来,因为他侵犯了邻居的妻子。

这似乎就是我们所说的强奸。即使没有,耶稣为这位年轻女子辩护,她也受到了两次不公正的对待。首先,只有她一人受到惩罚,这明显违反了法律。其次,没有目击者声称她没有喊叫,只是说她是在那个现在不在的男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被捕的。

结论耶稣对那个女人通奸案的裁决与他在马太福音5章中的教导并不矛盾。在马太福音中,他教导说,男人甚至不能带着好色的想法看待女人。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中,该男子不仅性欲旺盛地看着一名女子,而且还犯下了实际的通奸罪——可能包括强奸——但只有该女子才受到惩罚。此外,没有证据表明她没有哭出来。(也可能是耶稣认为法律的这一方面是不公正的,但文本并没有说明这一点。)无论如何,马太福音第五章处理了男人的罪,因为女人无法控制男人对她的看法。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中,问题也是人类的罪过。也就是说,要求用石头砸死这名年轻女子的男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在呼吁非法杀害她时,他们试图让耶稣批准他们的罪行。如果他们中的第一个向她扔石头,那真的是犯了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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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赦免了那个女人,但也告诉了那个被发现通奸的女人:“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1)。他为他的宽恕奠定了基础,因为他赦免了她的罪,但也期望她改变生活方式,努力阻止通奸犯罪,这可以扩大到包括男性,他们也会因纵欲地看着女人而犯罪(马太福音5: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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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欢迎加入阿尔弗雷德小组。看看我的回答,OT法告诉我们什么是用石头砸死通奸的女人。顺便说一句,耶稣并没有真正原谅这个女人。。。他说他不会谴责她,并告诉她不要再犯罪了。但她在上帝眼中犯了通奸罪吗?日期。22意味着她是一个订婚处女,我读到过,她被强奸了。 评论 5月18日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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