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利益冲突(FCOI)和其他支持:提醒
通知编号:
编号-OD-22-210

关键日期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16日

相关公告

编号-OD-21-073-2021年5月25日当天或之后截止日期的个人简介和其他支持格式页面即将发生的更改

编号-OD-21-110-实施对传记草图和其他支持格式页面的更改

编号-OD-21-002-要求将财务利益冲突政策提交至eRA公共机构简介(IPF)模块

编号-OD-18-160-金融利益冲突:调查人员披露外国金融利益

签发人

国家卫生研究所(国家卫生研究院)

目的

目的:

本指南通知的目的有两个方面:(1)提醒NIH校外研究团体注意金融利益冲突(FCOI)法规中的长期要求42 CFR第50部分F子部分促进研究的客观性(FCOI关于拨款和合作协议的规定)。这一要求也包含在NIH拨款政策声明(NIH GPS)中,第4.1.10节,财务利益冲突,并作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拨款的一个条款和条件。本通知提醒校外申请人和接受机构制定FCOI政策的要求,在其网站上发布并提交给NIH,以确保调查人员披露国内外信息重大财务利益(SFI)审查调查员SFI,确定是否存在必须向NIH报告的FCOI,并就FCOI要求对调查员进行培训;(2)提醒NIH校外研究团体提交完整准确的要求其他支持信息(编号-OD-21-073) (编号-OD-21-110).

提醒

FCOI要求:NIH资助的机构必须理解、实施并遵守FCOI要求;此外,接收方必须认识到,对于外国金融利益,有不同的调查员披露要求(详见下文)。所有FCOI要求都是所有NIH奖励的条款和条件,这意味着遵守要求是资金的一个条件。机构未能遵守FCOI要求可能会导致NIH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推迟颁发奖励、施加特定奖励条件或采取强制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在本指南通知中,术语调查员按照FCOI法规的定义使用。该条例将研究者定义为项目主管或首席研究者以及负责NIH资助的研究或拟议资助的研究的设计、实施或报告的任何其他人,无论其职位或头衔如何,其中可能包括合作者或顾问。

本指南通知中的信息代表了FCOI的监管要求,但并不全面。机构应参考上述法规,确定所有要求,以确保合规。

FCOI法规的适用性:FCOI法规适用于以NIH拨款或合作协议的形式申请或接受NIH研究资金的所有类型的机构,包括国内和国外机构。该条例还适用于计划参与或参与NIH资助的符合研究者监管定义的研究的个人,以及上文定义的次级接受机构和研究者。(请参见:FCOI NIH常见问题解答).

FCOI法规适用于所有NIH拨款和合作协议授予,包括第二阶段小型企业创新研究(SBIR)和小型企业技术转让(STTR)申请或授予、会议拨款(即H13、R13、T14和U13)、资源拨款和培训拨款等。然而,FCOI法规不适用于第一阶段SBIR/STTR申请和奖励。(请参见:FCOI NIH常见问题).

我们想强调的是,NIH资助的会议拨款须符合FCOI的要求。根据NIH GPS,第14.6条、公共政策要求和目标、科学会议支持(会议拨款)、会议拨款受公共政策要求制约,包括FCOI(参见4.1.10财务利益冲突、公共政策要求和目标)。

FCOI要求概述:调查人员必须披露其SFI(参见FCOI NIH常见问题)以及与研究者的机构责任.机构需要审查每个披露的SFI,以确定(1)SFI是否与研究相关(即SFI是否会受到研究的影响,或SFI是否在财务利益可能会受到研究影响的实体中),以及(2)SFI能否直接和显著影响设计、执行,或NIH资助研究的报告。如果该机构发现SFI符合这两个标准,则SFI是FCOI,必须进行管理并向NIH报告。FCOI报告,包括次级受访调查员的FCOI报表,必须在资金支出之前和任何随后确定的FCOI60天内提交给NIH。FCOI报告由接收方的FCOI签署官员通过eRA Commons FCOI模块提交。

关于FCOI的调查人员培训:有时,需要提醒机构,他们和次级接受者必须为每位调查人员提供FCOI培训。该条例要求调查人员在参与NIH资助的研究之前,至少每四年,并在指定的情况下立即接受培训:

  • 机构FCOI政策的变化会影响调查人员的要求
  • 调查人员是机构的新手
  • 机构发现调查人员不符合机构的FCOI政策或管理计划

鼓励各机构利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拨款和资助FCOI网页上的可用资源在找到财务利益冲突|grants.nih.gov以满足与联邦法规相关的培训要求。然而,机构还必须就机构的FCOI政策和调查人员根据机构的FCOI政策披露SFI的责任提供额外的培训。(请参见NIH FCOI常见问题更多信息)。

根据FCOI法规和NIH指南披露国外和国内重要金融利益:调查人员必须代表机构披露与调查人员机构职责相关的所有国外和国内SFI,以及机构在FCOI政策中定义的SFI,其中可能包括研究、研究咨询、教学、专业实践等活动,机构委员会成员资格,以及机构审查委员会或数据和安全监测委员会等小组的服务。

NIH提醒社区注意NIH指南通知中的长期指导编号-OD-18-160调查人员必须披露从任何外国实体收到的所有外国经济利益(包括研讨会、讲座或教学活动的收入,咨询委员会或审查小组服务的收入,以及报销或赞助的旅行),包括外国高等教育机构或外国政府(包括另一国的地方、省级或同等政府),前提是此类收入达到披露门槛(例如,收入超过5000美元)。因此,强烈鼓励机构审查其FCOI政策,并做出任何必要的更改,以确保调查人员充分了解其披露责任。请参见NIH FCOI常见问题.

与所有调查人员SFI披露一样,该机构的指定官员必须审查每项披露,以确定调查人员的SFI是否为FCOI,如上所述。

FCOI政策要求和向NIH提交FCOI策略:每个受FCOI法规约束的机构还需要维护一份更新的、书面的、强制执行的FCOI政策,以符合该法规。各机构必须通过各自的公开网站提供该政策。

2020年9月30日,NIH发布了指导性通知编号-OD-21-002,要求将财务利益冲突政策提交至eRA公共机构简介(IPF)模块(IPF模块)。NIH资助的机构必须通过eRA Commons IPF模块向NIH提交其可公开访问的FCOI政策。FCOI政策的PDF必须由机构签署官员(SO)提交。该信息在 机构层面作为机构IPF的一部分,而非特定于赠款的层面,因此无需在每次赠款申请时提交FCOI政策。

机构可利用FCOI政策制定清单制定、修订或审查机构的FCOI策略,以确定是否符合FCOI法规。清单、常见问题解答、演示文稿和许多其他资源都发布在NIH的拨款和资金上FCOI网页位于https://grants.nih.gov/grants/policy/coi/index.htm.

其他支持披露要求:请各机构注意,向国家卫生研究院提交的关于为国家卫生研究所确定的高级/关键人员提供其他支持的信息实时程序或进行中报告必须包括高级/关键人员可用的所有资源,以支持和/或与其所有研究工作相关,无论其是否具有货币价值,也无论其是否位于研究人员为当前拨款确定的机构,其中包括来自所有外国和国内实体的资源和/或财务支持。如中所述编号-OD-21-073NIH要求提供支持文件,其中包括针对高级/关键人员外国任命和/或与外国机构雇佣的合同、拨款或任何其他协议的副本全部的其他支持中报告的外国活动和资源。如果合同、拨款或其他协议不是英文的,接收人必须提供翻译副本。

为了提醒社区在哪里披露和报告其他支持和FCOI要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提供了NIH披露表通过活动概述什么是什么是不需要披露的。

查询

请将所有查询发送至:

FCOI查询可提交至:

赠款合规和监督司
OER校外研究管理政策办公室
电子邮件:FCOI合规性@mail.nih.gov

其他支持披露政策查询可提交至:

赠款政策司
OER校外研究管理政策办公室
电子邮件:GrantsPolicy@od.nih.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