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

德克萨斯州法律

  • 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被确定有资格享受特殊教育服务的残疾学生。
  • 辅助设备的转移在学区内,或外部实体,如成人服务提供商、家长或其他学区。
  • 提供创建德克萨斯州盲人和视障人士学校得克萨斯州学校为聋人准备。
  • 要求学区向只讲西班牙语的特殊教育学生家长提供个性化教育计划的西班牙语翻译记录(书面或录音)。各区也需要真诚地努力翻译成其他语言。
  • 定义并限制公立学校和特许学校对残疾学生使用监禁、约束、隔离和暂停。
  • 需要在特殊教育学生的个性化教育计划中考虑个性化过渡规划。
  • 要求为在全州评估中表现不佳或高中五年后不太可能毕业的初中、初中或高中学生制定个人毕业计划。
  • 规定父母对用于特殊教育确定的心理和其他测试措施的知情同意。
  • 为有发育障碍或发育迟缓的三岁以下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系统。
  • 授权家长指定校车接送学生往返托儿所或祖父母住所,只要这些站点位于预先批准的巴士路线上。
  • 需要为患有糖尿病的学生制定个人管理计划。
  • 要求学区允许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学生在高中四年级后参加毕业典礼。
  • 需要制定阅读障碍从业者执照和阅读障碍治疗师执照的规定。
  • 建立自闭症谱系障碍资源中心,为患有自闭症和其他普遍性发育障碍的个人及其家人协调资源。
  • 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发展培训,以便有效地处理残疾学生的问题。
  • 要求德克萨斯州教育局为残疾学生的教师建立在线资源。 
  • 要求学校在决定采取何种惩戒措施时考虑学生的残疾。
  • 允许身体残疾学生用学术学分代替所需的体育学分。
  • 规定德克萨斯州特殊教育继续咨询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特殊教育主管。
  • 授权教师要求审查学生的个性化教育计划(IEP)。
  • 规定学校反欺凌措施,包括打击网络欺凌的措施。
  • 将10月定为残疾人意识月,这是一个庆祝和活动的月,旨在促进德克萨斯州对残疾人的尊重和更好的治疗。
  • 要求学校采取政策解决学生的严重过敏问题。
  • 为视觉障碍学生提供认证教师。
  • 要求获得董事会认证的教师接受培训,以识别和支持患有阅读障碍的学生。
  • 授权德克萨斯州教育局(TEA)开发一个清晰简洁的模型表格,供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在个性化教育计划(IEP)过程中使用。
  • 允许残疾儿童及其兄弟姐妹在家中接受亲属的儿童护理,而无需亲属遵守德克萨斯州劳动力委员会通常要求的所有儿童护理标准(如犯罪背景检查)。要求视觉障碍学生在进入教室之前或之后接受评估,并接受盲文、辅助技术、独立生活技能、自决能力和感官效率方面的指导。
  • 要求根据视力残疾对学生获得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进行初步评估,包括由认证的运维专家进行的定向和移动性(O&M)评估。
  • 允许接受特殊教育的人由非律师但在特殊教育事务方面有知识或受过培训的个人代表参加正当程序听证会。
  • 允许残疾学生用学分代替外语要求。
  • 允许学生的入学、复习和开除(ARD)委员会确定该学生是否需要通过期末考试才能毕业。
  • 规定学生的录取、审查和解雇(ARD)委员会在参加STAAR-Alternate测试时确定适当的评估级别,允许学生在必要时进行最低级别的测试。德克萨斯州教育局可能不会采用表明该学生不会通过考试的成绩标准。
  • 要求学区在收到请求后45天内完成特殊教育服务的初步评估。如果申请是在开学最后一天之前的35天和45天内提出的,则必须在6月30日之前向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评估报告,并且录取、审查和解雇(ARD)委员会必须在下一学年的第15天之前举行会议。
  • 要求学区不迟于第15个学日回应特殊教育服务评估请求。
  • 要求法院在处理与学校相关的纪律投诉时考虑学生是否有资格获得特殊教育服务以及之前的纪律处分。
  • 要求学区和特许学校报告所在学区或学校被诊断患有阅读障碍的学生人数。
  • 要求德克萨斯州教育局和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制定一份过渡和就业指南,并要求每个学区向家长提供该指南,并为特殊教育学生指定一名过渡协调员。 

德克萨斯州法规

联系人

相关联邦法律

(800)437-0833 TTY,(800)872-5327

资源

从高中过渡到大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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