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萨斯之星奖


 

 

每年9月,公共安全办公室都有幸主办得克萨斯之星奖。在这次活动中,总督向和平官员、消防员和紧急救援人员的获奖者和家属颁发奖牌,这些人在执行任务时死亡或受重伤。自2003年颁奖典礼开始以来,已有712多名勇敢的德克萨斯人获奖。

德克萨斯之星奖提名

得克萨斯之星奖表彰所有在执行任务中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得克萨斯州和平官员、消防员、紧急医疗急救人员和联邦执法人员。在协助或试图协助和平官员、消防员或紧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时受重伤或死亡的公民也有资格获得德克萨斯之星奖。

要获得考虑资格,关键事件必须发生在2003年9月1日至颁奖典礼年份的6月13日之间。请注意,一个人可以获得多个德克萨斯之星奖。然而,该奖项不能针对同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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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历史

  • 2003年,众议院法案1937设立了得克萨斯之星奖,以表彰和纪念那些在履行和平官员、消防员和紧急医疗急救员职责时做出深刻承诺的选定急救员。HB 1937还指定每年的9月11日为德克萨斯州第一响应者日。
  • 2005年,《德克萨斯之星奖条例》(《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3106章)的修正案扩大了奖项范围,将2003年9月1日当天或之后在执勤期间严重受伤或死亡的所有和平官员、消防员和紧急医疗急救人员包括在内。
  • 2007年,HB 1164签署成为法律,修订了德克萨斯州之星奖法规,将联邦执法人员或特工在德克萨斯州协助州或地方执法机构执行任务时严重受伤或死亡的奖项包括在内。
  • 2013年,《德克萨斯之星奖条例》(《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3106章)的修正案扩大了奖项范围,将2003年9月1日或之后在协助德克萨斯州急救人员时受重伤或死亡的所有公民都包括在内。

由总督任命的三类第一响应者的咨询委员会每年审查奖项提名,以确保其符合法定标准。查看过去获奖者的完整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