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品牌等产品的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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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如下:一、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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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拍摄时间为xx年7月5日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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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
合同
额的%(人民币万元)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此
合同
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监督执行。本
合同
传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以本
合同
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签定。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署地:签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