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和ddp的区别是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
DAP(交货地点)目的地交货条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则的新术语,2000年DDU,2010年DDU。DAP的条款约定如下:目的地交货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于卖方交货,卖方负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当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约定目的地内的地点,因为至该地点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