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
1、加强对销售市场的预测分析,调整企业的经营战略。
2、根据市场预测制定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组织好对生产销售工作的管理以保证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3、积极处理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营业收入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开展对企业营业收入的管理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
?
营业收入日常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1、基础收入单据审核(品种、数量、单价、折扣、金额);
2、据有关单据(发票等)及时记录库存商品明细帐;
3、营业款收入核对,现金存入银行,汇票查验入帐、应收款项是否有客户亲签和有关负责人授权认可;(现金、银行汇票一般是收款出纳负责,你只负责审核)
4、编制当天营业收入会计凭证,交接给记帐凭证审核人员。
确认营业收入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拓展: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财会[2006]3号第四条规定,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4、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6、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区分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标准和依据
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是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营业外收入是偶发的。 营业收入有对应的相关成本,营业外收入是一种纯收入 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确定的方式不同, 营业外收入在发生时确定,而营业收入特别是产品销售收入确定要方式较为复杂
求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