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机动车号牌管理发放中心(以下简称市中管局)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用号牌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统一监管和发放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号牌。
2、市中管局设立专门的非营业性车辆登记服务站(点),办理转移登记、转入换证业务,提供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安装等服务。
3、区县交通支大队负责具体办理辖区内非营业性车辆的注册登记、转移变更、转入换证等各项业务,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在用非营业性车辆免费申领或换领新会籍的非营业性车辆专用标志。
4、各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社会中介机构、拍卖公司等经营者应当查验购销合同或者交易证明,确认购销双方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后,方可代消费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5、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通过;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6、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发放。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进行核对,发现虚假材料的,依法撤销其《预约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7、对于已领取过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在用新能源小客车所有人,再次申领新能源小客车的配置指标时,可以直接到原领取网点自愿更换为小客车蓝底白字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