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当企业收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
(1)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2)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什么是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应付账款是什么?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消费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委托加工的运杂费不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消费税时
(1)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