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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原理不完整的表达式? (法语) Zbl 0568.03003号

在《数学原理》的结尾,罗素认为直观的阶级概念是造成悖论的原因。他草拟了一个无类理论的建议,这是一个完全基于谓词内涵属性的逻辑。然而,这证明了逻辑主义数学推导的基础过于狭窄。另一次(在《数学原理》(PM)中),他设想了外延与内涵的调和。根据Russell的说法,由于后者提供了解释不完整表达式的语义功能的可能性(与确定性描述一样,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外延,但在上下文中仍有意义),因此,将扩展逻辑附加到类型的内涵逻辑上是合理的。类可能属于这类表达式:它们可能最终是可消除的,因此使用它们并不意味着承认相应实体的存在。作者的目的是分析罗素在《公共管理学》中关于类的语言地位的论证,并说明这些表达如何以及为什么仍然与最初允许定义不完全表达范畴的指称理论相抵触。本文的第一部分简要概述了拉米化类型理论是如何在对指称不完全性进行形式化解释的同时,重复和概括了《论指称》中的指称表达原则。在第二部分中,作者考察了Russell提出的在不完全表达范畴中集成确定性描述和类的建议的基础,该建议首次在PM中引入,用于表征派生命题。最后,第三部分,作者结合定冠词的功能,分析了罗素提出的两种解释类的句法地位的方法。在作者的分析中,这两者都证明是基于对“不完整表达式”的语法和逻辑属性的非法同化。
审核人:I.古尔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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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A05号 逻辑和基础的哲学和批判性方面
03E99型 集合论
03-03 数学逻辑和基础的历史
00A30型 数学哲学
01年6月 20世纪数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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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