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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云南七项措施激励驻村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0:59:00  来源:农民日报

  原标题:云南七项措施激励驻村干部担当作为

9月1日

农民日报》刊文

报道云南推出七项措施

激励驻村干部担当作为

  为进一步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好驻村干部,推动广大驻村干部全身心沉在一线、全方位发挥作用,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的七项措施》。

  这七项措施包括:

开展分级分片培训。结合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省级每年组织1期出省培训班,州市)每年组织至少1期驻村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县级每年对驻村干部全员轮训。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可按照地域相连、基础相近、产业相通的原则,组织开展分片区、跨区域的体验式、情景式、案例式教学培训,帮助提升驻村干部工作能力。

  推行工作派单制。发挥好乡镇队长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作用,配合乡镇党委,聚焦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务”,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半月或每月制定驻村工作队任务清单,并督促抓好落实。

  选树驻村工作标兵”。省级每年选树100名“驻村工作标兵”,择优在省级媒体宣传驻村工作事迹。州(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选树活动。

  加大驻村干部使用力度。突出实干实绩,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掌握在25%以内。对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称;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在职数范围内予以晋职晋级、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称。

  严格落实“召回”制度。对存在五类负面情形”以及年度考核不称职”的驻村干部予以召回,同时由组织、乡村振兴部门约谈派出单位,扣除派出单位年度定点帮扶考核相应分数。

  强化驻村干部待遇保障。省级财政每年为每名乡镇队长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等。县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驻村干部经费使用,支持驻村干部为民办事。各地各单位要落实驻村干部休假制度。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在依法依规履职的前提下,非因主观故意出现失误或错误,在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符合云南省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的,不予或免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并督促及时整改纠错。对因不可抗力导致工作延误的,不得问责。韩啸

责任编辑:沐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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