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频道 >> 时政 >> 正文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7:32:47  来源:云南网

新加坡记者 瞿姝宁)近日,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宗教工作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进一步健全,将有力提高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条例》共45条,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等方面作出了相应具体规定。在宗教事务管理的原则和总体要求方面,条例》重申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明确了宗教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明确了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条例》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同时,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条例》就规范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进行宗教活动作出规定,明确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校。

  条例》还围绕宗教院校的管理、招生及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教育培训,宗教场所的筹备设立、登记、建设和安全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的教务活动管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董翔宇
订阅《城市》中证函10658000(5元/\20803])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公司(10658000)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号®yunnan.cn 2003年8月起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