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妇幼保健院2014年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 :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7日(上午:8:00 -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