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几个月中,山西省阳泉市事业单位频繁招聘,在10月13日阳泉市直考试之前,阳泉市所辖五县区又发出了共331人的招聘公告,其中城区40人,平定152人,盂县80人,矿区14人,郊区45人,以一个市的规模能够如此频繁如此大量的招考实属不易,所以广大考生务必抓好最近机会,认真备考,争取快速上岸,从阳泉市最近考试来看,考试题目较为固定,公共类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类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教师类科目为《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在公共岗和医学岗中均考察公基,且题目知识点也较为固定,且相较其他考试而言,此次考试中判断题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一部分又是很好拿分的,本文旨在通过对于2018 年 8 月 11 日山西阳泉市直法律判断题的分析,来为大家提供学习的重点和方向。
【试题再现】
1自由权是法律权利的核心,是其他权利要素存在的基础。( )
【【31572】答:解析:自由权是法律规定或者认可并保障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权利,不受他人干预。法律权利的核心和基础是自由权。故本题说法正确。
2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才是犯罪;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31572】答:解析:《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 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是犯罪。故本题说法正确。
三。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部门规章。( )
【【31572】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 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 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 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 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本题说法错误。
【中公点评】通过上述题目大家其实可以明确发现,阳泉市直考试题目还是具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建议广大考生对于阳泉考试不要抱有裸考心态,应当通过系统学习,让自己的付出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