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医院成立于1950年,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国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中心合署办公。主要承担长江水利委员会职工的医疗、保健和长江流域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任务,并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是武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江医院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负责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新进人员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工作组设在人事劳动处。
公开招聘监督机构:长江医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详见官网
三、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招聘条件 |
备注 |
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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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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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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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师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在口腔专科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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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
有大型医用设备CDFI(彩色多普勒超声) |
放射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
有大型医用设备CT公司 |
检验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检验技师、年龄≤35周岁,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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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师或主管护师、年龄≤35周岁,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护士长1年以上(以任命文件或聘任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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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系列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从事医政管理工作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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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
1 |
全日制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 |
助理会计师,年龄≤26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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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
年龄≤30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中共党员,有行政或党务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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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处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
年龄≤30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中共党员,有人事或劳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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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申报岗位的要求:
内科医疗岗位的人员,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申报外科医疗岗位的人员,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申报妇科医疗岗位人员,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申报口腔科医疗岗位人员,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在口腔专科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申报B类超和放射医疗岗位的人员,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医师、年龄≤30周岁,主治医师、年龄≤40周岁,副主任医师、年龄≤45周岁;研究生毕业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
申报检验技师岗位人员,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年龄≤35周岁。
申报护士长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在一甲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护士长1年以上(以任命文件或聘任时间为准),年龄≤35周岁。
申报医政管理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从事医政管理工作2年以上。
申报计划财务处会计岗位为全日制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助理会计师,年龄≤26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申报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务管理岗位和人事劳动处劳动工资管理岗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五)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要求武汉市户口,非武汉市户口不承诺办理户口落户及相关事宜。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