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黑龙江中公事业单位考试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未定义的内容: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报名网址: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 zp/2021/hlj/08hh/)。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21年8 月26日9:00至9 月1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ie/rsj$rsj$/xxxkbmdh.htm)公司
项目生、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考生,享受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govtre/1001/egovinfodeptsubattree/rsj$rsj$/xxxkbmdh.htm)公布。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考场纪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否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6)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①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
②截止到2021年8月底前,我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③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招考职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也可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与黑龙江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近却未在上述目录中,报考者需咨询资格审查单位,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再提交审查。
注: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例如:“会计”和“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与应用”“计算机及应用”,均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类(二级目录)中教育部目录含“类”字,黑龙江省目录中不含“类”字,其他字样完全一样者可以报考,例如:教育部目录“计算机类”和黑龙江省目录“计算机”。报考者要如实选择或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本文截自:2021黑龙江黑河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93人公告
原标题: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链接:http://zwgk.heihe.gov.cn/info/egovinfo/1001/nry/01525685-16-15_C/2021-0816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