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打字字数录入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由专业课和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和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人公告
文章来源:详见官网
以上内容来源于恒山区人民法院,摘自于2018年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