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设招聘岗位31个(详见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部分乡镇岗位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部分面向塔河县招聘的岗位,具有塔河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介绍信)或塔河县户籍(不包括“黑龙江省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地区”的户籍);
3、报考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根据《塔河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工作实施方案》,试镜通过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护士岗位执业证原件等相关材料,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应届生毕业证明。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 7月14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就业大厅报名处。联系电话:详见官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50元。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