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 OG通知:2004年3月16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37 CFR第11部分[案卷编号:2002-C-005]RIN 0651-AB55号美国专利商标局代理:美国商业专利商标局。行动:通知延长评论期。摘要:美国专利商标局(办公室或USPTO)正在延长公众对提议的规则,USPTO专业行为规则,发布于联邦于2003年12月12日注册(《联邦公报》第68卷第69442页)。这将允许额外的2003年12月12日发布后的时间,征求公众意见,包括《职业行为规则》是否应包括美国律师协会修订的示范规则修订版2002年2月中旬会议结束时道德2000修订版。日期:您必须在4月1日之前提交您的意见12, 2004. 办公室不一定会考虑或包括在办公室建议的规则评论的行政记录在此延长的评论期或评论结束后收到发送至下列地址以外的地址。地址:评论应通过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发送收件人:ethicsrules.comments@uspto.gov。评论也可能是邮寄至:mail Stop OED-Ethics Rules,United美国专利商标局,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1450号邮政信箱22313-1450或传真至(703)306-4134,注明收件人哈里·莫阿兹的故事。尽管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办公室更愿意通过互联网接收评论。如果意见是通过邮件提交的,办公室希望在DOS格式的3 1/2英寸磁盘上提交评论,并附上纸质副本。公众可在以下网址查阅评论:招生和纪律办公室,位于Crystal 1103室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市南克拉克街2221号6号广场可通过匿名文件传输协议(ftp)通过互联网(地址:网址:http://www.uspto.gov). 自评论以来将提供给公众检查评论中不应包含希望公开的内容。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Harry I.Moatz((703)305-9145),招生和学科主管(OED主管),直接通过电话或传真至(703)305-4136,标记为收件人:Moatz先生,或邮寄至:mail Stop OED-Ethics规则,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邮政信箱1450,亚历山大,弗吉尼亚州,邮编:22313-1450。补充信息: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2003年12月12日提议的规则(《联邦公报》第68卷第69442页)评论期将于2004年2月10日结束。我们正在扩展对子部分D中拟议规则11.100至11.900的评论期直到2004年4月12日,让公众有更多的时间为我们提供他们的评论。监督厅要求就拟议规则11.100至11.100征求意见部分原因是拟议规则没有考虑将道德2000修订版纳入示范规则专业行为。《2000年道德规范》的修订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被州律师协会采纳。拟议通则11.100至11.900第三部分是基于广泛采用的《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延长评论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机会处理拟议的规则11.100至11.900,以及道德规范办事处通过的规则应包括2000年的修订。2004年1月22日JON W.DUDAS代理商务部副部长知识产权和代理董事美国专利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