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前发布有用提示:文件延续或分区申请新规范和宣誓书副本或先前申请的声明如果提交的持续申请中存在任何规范(包括权利要求)与在使用之前,应遵循本通知中的指南确保发布所需的信息。任何实用程序或植物专利申请,包括任何持续申请将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22(b)节的规定公布CFR 1.53(b)及规范(包括权利要求)和图纸,那个申请人想发表论文。这很重要,因为办公室通常会发布规范(包括根据35 U.S.C.154(d),专利权人如果专利中要求的发明是与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基本相同出版物。根据37 CFR 1.53(b)向初步修订(对规范,包括添加、删除或修改权利要求)建议,因为初步修订所做的更改将甚至在专利申请公开中也没有反映出来如果宣誓或声明中提及初步修正案。根据《美国联邦法规汇编》第37卷提交的延续或分案申请1.53(b)可与新规范和修正图纸一起提交,连同一份前(父母)宣誓或声明的副本应用,只要新规范中包含任何内容并更正了以前可能是新问题的图纸应用程序。因此,新规范和修正图纸可能包括起诉期间的部分或全部修正案先前的申请以及提交的附加修正案为了清晰或上下文的目的,以及一组新的声明。请参见专利实践和程序的变更、最终规则、,62 Fed.Reg.53132,53148(1997年10月10日);1203关天然气。拍打。办公室63、77(1997年10月21日)和37 CFR 1.63(d)(1)。为了获得专利申请延续或分割应用程序仅包含所需的一组权利要求,而不是先前申请中的权利要求集强烈建议继续或分案申请根据37 CFR 1.53(b)提交,新规范仅包含期望的一组索赔。如果延续或分案申请是与之前申请的规范副本一起提交带有取消、修改和/或添加新内容的初步修订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发布经修订的申请一份说明书副本(连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通过办公室的电子档案系统(EFS)提交。参见37 CFR 1.215(a)和(c),以及提交申请副本的确认编号和期限EFS,用于18个月出版,1241关闭。加兹。拍打。Office 97(2000年12月26日)。关于专利申请公布的一般问题请直接联系专利局客户服务中心通过电话(703)305-8283发布。关于EFS的问题应拨打电子商务中心服务台(703)305-3028. 关于根据37 CFR 1.53(b)提交申请的问题应直接联系Eugenia Jones或高级法律顾问Fred Silverberg专利法律管理办公室顾问。琼斯女士可以电话:(703)306-5586,电子邮件:Eugenia.Jones@uspto.gov。可以通过电话联系Silverberg先生(703)305-8986和电子邮件地址:Fred.Silverberg@uspto.gov。2001年9月12日STEPHEN G.KUNIN副专员专利审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