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临时做法出版费到期通知与津贴通知分开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表示如果根据37 CFR发布申请1.211,津贴通知将要求发行费用和出版费。参见37 CFR 1.211(e)。USPTO计划修改津贴通知,要求发行费用和所需的出版费用,但这将在以后的年。在此之前,USPTO将邮寄一份单独的发布通知任何应用程序中的到期费用已分配给预计发布日期和允许的日期。公告应付费用要求在出版费到期通知的邮寄日期。将应用程序放入发布队列后除非:(1)申请被放弃,并且放弃被认可的次数超过预计发布日期前四周,(2)申请被置于保密令之下,或(3)应用程序不应否则应根据37 CFR 1.211发布。由于应用程序可能不一定作为专利发布(即使发行费用已支付),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撤回申请因申请许可而发布,直至申请已作为专利发布。请参阅对的更改实施专利申请的18个月公开,65美联储条例57023,57035(2000年9月20日),1239关闭。加兹。拍打。办公室63、73(2000年10月10日)(最终规则)。这可能是导致一些申请被作为专利颁发,随后作为专利申请出版物出版。请参见同上,1239 Off.Gaz。拍打。办公室地址:73。因此,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邮寄出版费到期通知,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期限内支付出版费(目前为300美元出版费到期通知邮寄日期后三(3)个月以避免放弃应用程序。如果USPTO没有发布申请(例如,因为专利的发布时间足够长剩余以从发布队列中删除应用程序,或因为USPTO认识到应用程序不应出版),申请人可以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退还出版物费用。然而,在申请人支付了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在预计出版日期前的几个月,USPTO很可能在剩余足够时间内发布专利以删除从18个月出版队列中申请,申请人应考虑通过授权支付出版费存入存款账户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USPTO不会收费如果在剩余足够时间内发布专利,则支付出版费以从发布队列中删除该应用程序。然而,如果USPTO邮寄出版费到期通知,申请人必须支付出版费(或授权收取定金账户)的通知邮寄日期后三(3)个月内为避免放弃申请而支付的出版费。如果专利问题和申请未公布,申请人无需如果在专利发布后到期,则支付出版费。USPTO发布了关于十八个月出版,以及到期出版费通知在USPTO的互联网网站上。请参见http://www.uspto.gov/web/offices/dcom/olia/aipa/infoexch.htm#C有关出版费通知的更多信息到期。有关本通知的问题,请联系专利局客户服务中心,电话:(703)308-6789或1-888-786-0101,或传真至(703”305-5065。2001年7月5日STEPHEN G.KUNIN副专员专利审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