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人民政府
普洱市商务局

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部门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普洱市商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信息:

1市场

2市商务局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三。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贸促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4市商务局人事任免;

5市商务局公示公告;

6市商务局预算、结算信息;

7市场规则、新审批等

8市商务局商务经济运行情况;

9各类展会举办通知情况;

10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1商务领域重大决策情况;

12商务工作动态;

13市商务局主办的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上海市人民政府https://www.pes.gov.cn/);

     2.微信公众号:普洱商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普洱市商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普洱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普洱市中国月光路1号2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9-2122447

传真号码:0879-2124919

   比斯韦@163.com网站

邮政编码:6650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普洱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普洱市商务局路线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本部门精准查找;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部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部门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部门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普洱市商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部门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上申请。申请人进入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市级部门—普洱市商务局”(点击此处跳转),在线填写《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部门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批准: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本部门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地理信息工作

一)普洱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普洱市月光路1号普洱市商务局2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665000

联系电话:0879-2122447、0879-2124919(传真)

标准偏差:比斯韦@163.com网站

二)普洱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号普洱市商务局2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665000

联系电话:0879-2122447、0879-2124919(传真)

标准偏差:比斯韦@163.com网站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1普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文档x
2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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