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09〕96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2家单位存在的35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普洱市人民政府2024年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督办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并按程序报市安委会摘牌销号。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2024年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名单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