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普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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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10-18   作者:李云 点击数: 
 索引号:  1009-/2022-1018001  公开目录:  儿童福利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0-1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现将进一步推进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公示期为20221018日至202211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普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电子邮箱:佩姆齐勒赫克@163.com网站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9-2828717

邮政编码:665000

通信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曙光路77号普洱市民政局

 

附件:进一步推进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普洱市民政局

20221018


进一步推进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普洱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资源优势,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编办、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121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坚持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并重,构建符合我市市情,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二)总体思路

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提高服务质量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打造成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做好本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的集中安置抚育工作。推动思茅区社会福利院、景东儿童福利院、澜沧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儿童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转型成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其余7个县新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02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任务,形成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的态势。

(三)主要目标

1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统一设在市级,结合新形势下任务要求,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确保儿童福利机构和人员编制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配备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康复师、特教教师、护理员及儿童工作专业社工等。儿童福利院在招聘配备相关人员时,人社部门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办法》规定,考察其是否符合准入要求,同时,对医师、护士、康复师、特教教师、护理员及专业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应考察其是否具备执业资格,不符合准入和执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或购买其服务

2基础设施建设。选址新建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应按照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2010)、《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建设。

.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功能作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国残联四部门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要结合社工站全覆盖,统筹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成员单位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未保中心、儿童之家、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儿童保护机构、人员、技术、物资及现有设施设备纳入当地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服务范围按照政府领导,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分工协同,各有侧重的原则,分线分条分块全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二、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重点任务

市级儿童福利院,按照优化提质的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一)成立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1成立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普洱市儿童福利院,正科级,公益一类,核定为事业编制,负责市儿童福利院的筹建工作和管理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参与管理工作。

2完善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方针政策,原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由思茅区上划市人民政府,按相关程序完善后,资产归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为进一步完善使用功能需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同时也可向上级争取补助和利用年度福彩公益金补助;待提升改造完成并符合相关法定要求后,方可使用。

二)妥善安置儿童

思茅区社会福利院、景东儿童福利院、澜沧儿童福利院,要通过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儿童(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亲属抚养儿童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家庭在儿童安置中的基础性地位,最大限度维系儿童原有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依法确定儿童监护人,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正常的家庭环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要加大帮扶和指导力度,提高亲属抚养监护儿童能力,确保绝大多数儿童享有家庭亲情温暖。对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医治、照料的重度残疾、病患儿童,处于传染病活跃期的儿童以及有严重精神类疾病或长期出现异常情绪行为的儿童禁止安排寄养。(区)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的儿童,优先将儿童户籍一并转移至市儿童福利机构,对于户口迁移可能使儿童合法权益受损等情形的,也可以不迁移户口。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适合的养育方式养育儿童。儿童福利机构要建立工作制度,对新入院儿童,开展抚养模式综合评估。对于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要按照应送尽送、应送早送、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安排送养。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打拐解救儿童,依法安排国内收养对在国内确实难以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儿童,适合回归家庭生活的,依法安排涉外收养。

接收孤儿方面:孤儿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或其他亲属)无监护能力的,经儿童本人同意,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局移送普洱市儿童福利院进行集中养育接收弃婴方面:公民发现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能私自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42号)》文件要求做好移送工作。对出现急重病弃婴,公安机关要及时送往就近医疗部门进行救治,按照先救治、后移送的原则,医疗部门要积极予以救治,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对弃婴进行救治。移送前产生的救治费用应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提升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鼓励、支持社会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医疗费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安排一次对儿童福利机构的卫生防疫指导,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常见传染病进行疫情监测,对适龄儿童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组织开展好感染儿童治疗关怀、免费抗病毒治疗等工作。医疗保健机构每半年要了解本地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健康管理情况,保障其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市、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医疗机构,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的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要做好摸底排查,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国家对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病儿童的医疗救助政策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发挥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综合保障作用。对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儿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要及时核实身份和基本医保参保状态,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要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于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儿童,定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患病儿童给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

保障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残联支持,对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设置要求,在202年底前,把安置抚养儿童的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并认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对机构内以及城乡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康复。鼓励儿童福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合作,提升机构康复人员专业水平,提高儿童康复质量。医疗保障机构应将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经济负担。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要及时申请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信息档案。

落实教育权益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特别是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对具备条件的残疾儿童,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等残疾儿童,鼓励并扶持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特殊教育。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满足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上学需求。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教育行政部门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对机构内依法设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班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被认定为教师的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教育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有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落实儿童成年后就业安置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促进有劳动能力的集中供养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帮扶。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符合参军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伍。集中供养儿童成年后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强化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集中供养儿童成年后就业率。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其中符合条件确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安排到相应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强化社会工作服务功能作用

儿童福利机构应通过内设社会工作机构、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方式,招录专业社会工作者依法依规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开展儿童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社会融入、服务计划落实和儿童安置评估等工作,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可宣传引导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慈善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儿童福利机构提供购买服务、技术辅助等服务。

积极推进创新发展

鼓励拓展服务范围,向儿童福利机构外残疾儿童、特别是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康复等服务。鼓励共享优质资源,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为儿童福利机构内长期监护儿童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三、推进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区)级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要在2023年前转型成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在做好儿童移交、档案移交等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前提下,着力推进创新转型

一)加快推进转型思茅区社会福利院、景东儿童福利院、澜沧儿童福利院应当有效整合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其余7个县新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应实现全覆盖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村居)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三)提升服务能力。市、县(区)编制、民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机构场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解决儿童帮扶诉求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监督难问题。

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要将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纳入当地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要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门)

二)强化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资源,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涉及机构编制的有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推动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统筹考虑。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土地供应和项目选址规划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各项教育政策的落实,并为符合条件的户口迁移儿童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公安部门要及时办理儿童落户和户口迁移手续,并按程序将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送交儿童福利机构。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合理安排儿童福利相关资金加强相关经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机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适龄孤儿按照规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房屋建设质量监管,对孤儿成年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实施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专业医疗水平,将机构中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纳入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医疗保障部门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依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医疗救助提供便利。兵役机关要做好符合参军条件人员的应征入伍相关工作。残联组织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确保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明晰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共同推进解决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中的急难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社会舆情等问题。相关儿童福利机构要确保无缝对接,不得出现应移交未移交应接收未接收等问题要做好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抚育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其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要密切关注儿童的思想状况,根据儿童个性特点科学制定移交方案,做好心理辅导和情感慰藉,对可能出现心理问题的儿童要加强心理干预(责任单位民政部门)

四)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民政部门要把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评估范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的专项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区)将加强帮助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区)将限时整改;对不研究工作拖着不办的(区)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情况;对不执行政策,不落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责任,发生儿童权益被侵害、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区)在考核中一票否决并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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