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警法考试>法检>考试题库>

2024法检考试练习题题库:法律基础知识模拟习题(5.20)进入阅读模式

2024法检考试练习题题库:法律基础知识模拟习题(5.20) 进入阅读模式 加微信 点我咨询

2024-05-20 15:43:41|来源:中公警法考试培训网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多选题)

答:。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参考答案

考点】法庭审理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解析:法院受制于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可以主动追加被告人,这是检察院的职责。A类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高检规则》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宣判前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B、 C类两项说法正确,当选。

高检规则》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了撤回起诉的情形,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6)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7)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据此,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不能适用撤回起诉的方式。D类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责任编辑:高永芹)
结束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领取资料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