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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监狱招警考试重点:监狱业务知识(八)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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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10:01:20|来源:

2017年各省招警考试陆续开始了,中公招警考试网整理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常考的考点,希望帮助考生们做好招警考试备考工作。

71、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如何评审刑罚执行部门提交的假释建议?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召开会议,集体评审刑罚执行部门提交的假释建议,形成会议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72、假释罪犯的考验有何规定?

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计算。

73假释期间的罪犯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 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74、假释期间的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收监执行?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75、假释期间又犯罪或发现有漏罪的罪犯应如何处理?

(1)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采取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采取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76、罪犯释放的种类有哪些?

(1)刑罚执行完毕的释放,即刑满释放;

(3)根据人民法院的重新判决或裁定释放;

(3)特赦释放。

77、如何办理罪犯的释放手手续?

(1) 制作出监鉴定。根据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填写罪犯出监鉴定表》;连同判决书一并移送释放人员安置落户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2) 发放释放证明书。在罪犯释放当日签发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由释放人员持释放证明书到公安机关登记手续;

(3) 有关部门将罪犯存款和代为保管的财物发还给罪犯,经罪犯查收结清后办理交接手续;

(4) 根据罪犯的经济状况酌情发放路费;

(5) 填写《释放罪犯出监审批表》,由监区警察将刑满人员带出监狱。

78、“一体化”工程中,对办理罪犯释放程序有哪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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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wlj34513)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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