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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59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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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11:03:00|来源:上海公务员局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3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2016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10接线、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六)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110接线、船艇驾驶、船艇轮机、数据管理员岗位年龄适当调整;(详见《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八)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报考船艇驾驶、船艇轮机、软件程序员、数据管理员岗位的人员除外),且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593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从5月25日开始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0:00至5月31日17: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6月23日10:00至17: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百分制)。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6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于2016年5月25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25日。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报考后勤事务岗位的人员,具有控制(C2)及其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单独加分(加5分)的形式纳入考试成绩。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该项目上做虚假陈述,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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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an0923)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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