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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4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4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4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加微信 点我咨询

为进一步扩充法院队伍,打造一流素质和一流业绩,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法警(均系临时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书记员,2名合同制司法警察,其中2名司法警察仅限男性。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4年1月1以前出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其中法警要求身高168厘米(含)以上,书记员男性要求160厘米以上、女性要求158厘米以上;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的青年。

(五)法警具有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资格、武术特长者、电脑记录速度较快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过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广前大道前锋区人民法院(吉中汽车内饰有限公司内)联系人:程刚,联系电话2883901(办公)、15378580702。

(三)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张,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

(四)资格审查: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治处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和审定后,按照考试人数与总招聘人数不低于1.5:1的比例,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减少聘用人数。

(五)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分为测试和面试。

1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记录测试。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司法警察为体能测试、书记员为记录测试,测试总分均为100分。

2面试。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到低分依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机构,按招聘人数等额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和机构另行通知。

(三)政审

经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在体检后三日内提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经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月工资1400元(不含我院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金部分)。具体待遇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书记员、司法警察(临聘人员)的公告

2014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孙云雪)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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