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彭泽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彭泽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5名文职人员从事公安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要求
文秘职数:5人
职位要求: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政治思想坚定,热爱公安文秘工作,积极进取,遵纪守法,为人诚实,作风坚定,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隐性病史。
(三)年龄、性别条件: 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学历、专业条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有从事写作、文秘、新闻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五)其他条件:在彭泽县当地有固定住所、生活稳定的人员,或者配偶在彭泽县有固定工作、本人也愿意长期在彭泽工作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如隐瞒以下情形报考被录用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不宜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
5、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22 日
报名地点:彭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联系人:张甫来(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咨询电话:转4831、
(二)资格审查及目测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等级证书和3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彭泽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高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