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8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4-10-30 15:53:05|来源:廊坊人才网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文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人员数量为8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30名。招聘岗位为:廊坊市公安局辅助管理类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公务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廊坊市户籍(含各县、市);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9日至1996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文职工作的。
(责任编辑: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