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考试简介
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安置的文件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的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切实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好。按照中央的要求,无论是对计划安置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还是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我们都要满腔热情的妥善安置,使他们人尽其才,各得其所。【详见更多信息】
- 安排干部转业条件
-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计划:
- 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 2、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 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 5、军队改革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不超过53 周岁(截止上年度12 月31 日),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 政策依据:中发〔2001〕3 号、中发〔2016〕13 号【详见更多信息】
- 安置流程
- 第1步: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行
- 第2步: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 第三步:选择安置方式(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复员、现役转文职等)
- 第4步:填报随调随迁。【详见更多信息】
- 转业方式
- 1、自主择业
- 军改期间,军龄满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 2、计划安置
- 计划分配安置是由地方党委、政府依据安置政策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来安排他们工作和职务的一种安置方式。【详见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