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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鞍山市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核公告(三)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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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0:12:55|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第三批共有2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请考生于3月15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三、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12-37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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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原标题: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403/0170988690390941.html

(责任编辑:高永芹)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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