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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

1什么是公务员辞去公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二条规定,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公务员辞去公职如何办理?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三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三。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四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4公务员辞去公职按什么程序办理?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五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所任职务;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5.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复是否需要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五条规定,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6对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复的存档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五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7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审批是否有时限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六条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8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是否需要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七条规定,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9.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应如何处理?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七条规定,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如何送达?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八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11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怎么办?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九条规定,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12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擅自离职的,如何处理?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条规定,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13对与机关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有何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机关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机关要求辞去公职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约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4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工资何时停发?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5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档案如何转递?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16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其在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17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业有什么限制?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8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从业限制性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9领导干部因公辞职怎么办理?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20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自愿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21领导成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引咎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22领导成员在什么情况下应责令其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二、辞退

1什么是公务员辞退?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二条规定,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2辞退公务员如何办理?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三条规定, 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三。公务员在哪些情形下应予以辞退?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四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五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5.辞退公务员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六条规定,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6对被辞退公务员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有什么规定?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七条规定,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7被辞退公务员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应如何处理?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七条规定,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8.《公务员辞退通知书》应如何送达?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八条规定,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被辞退公务员本人。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9.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九条规定,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辞退决定的执行。

10公务员被辞退后,工资何时停发?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条规定, 公务员被辞退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11公务员被辞退后,档案如何转递?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被辞退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12公务员被辞退后,是否享有辞退费和社会保险?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二条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辞退费如何发放?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被辞退领取辞退费的,机关在其档案转出后十五日内,将辞退费一次性向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拨付。

(一)公务员被辞退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按月发放辞退费。

(二)辞退费发放标准为公务员被辞退前上月基本工资。

(三)辞退费发放期限根据被辞退公务员在机关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不满两年的,按照三个月发放;满两年的,按照四个月发放;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14停发辞退费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四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费停发:

(一)领取期限已满;

(二)重新就业;

(三)应征服兵役;

(四)移居境外;

(五)被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死亡。

未发放的辞退费,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应当返还被辞退公务员原所在机关。

15公务员被辞退后,其在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被辞退后重新就业的,其被辞退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原标题: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资料之一 公务员辞职辞退

(编辑:jz10)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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