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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票,自行打印后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进入阅读模式

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票,自行打印后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进入阅读模式 加微信 点我咨询

2021-01-25 17:46: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问:企业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自行打印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原标题:问:企业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自行打印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文章来源: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1/18/art_75_238633.html

(责任编辑:张凤娇)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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