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资时再作调整。
三、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附表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单位和个人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 |
月缴存额上限 (元) |
职工月缴存额上限 (元) |
单位月缴存额上限 (元) |
12% |
6668 |
3334 |
3334 |
11% |
6112 |
3056 |
3056 |
10% |
5558 |
2779 |
2779 |
9% |
5002 |
2501 |
2501 |
8% |
4446 |
2223 |
2223 |
7% |
3890 |
1945 |
1945 |
6% |
3334 |
1667 |
1667 |
5% |
2778 |
1389 |
1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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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gfxwj/202007/t20200708_1942367.html
(名称:lcy7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