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阅读基础备考】例证题解题方法总结进入阅读模式
2021-12-15 18:05:27|来源:中公考研 练鹏飞
首先来先看一道汉语题目:
冬天来了,又到了贴完秋膘贴冬膘的季节了,小明最近胃口也很好。公元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的早上,小明在某中山家喝了10碗胡辣汤,吃了20框包子和30根油条。
问题:11月23日的例子被用来证明什么?
答:。小明早上吃了包子
B。小明喝了胡辣汤、吃了包子和油条
C、。小明最喜欢某中山家的早餐
D.我的名字
各位同学可以从这个汉语题目中得出正确答案吗?是的,正确答案为D类选项。原因很简单,例子是用来证明论点的,而不是说明论据自身。就像这里的AB公司选项,其信息完全符合于我们的例子也就是论据,但是却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正确答案,是因为他们只是蕴含了例子自身的信息,并没有把所要证明的要点说破,故排除。但是C类选项可能是令同学们匪夷所思的一个选项,部分同学会认为,既然在某中山家和了10碗胡辣汤之多,那一定是喜欢这家的早餐啊!其实这就犯了主管推断的问题了,原文根本没有提到小明对商家的喜欢,只是提及了吃了这么多东西而已。
那么通过刚才的解释,我们会明显发现,其实出答案的句子不正是位于例子之前的一句话里吗?汉语中如此,英语中是否也是一样呢?我们再看一个英语例题。
但法官们不应该全盘接受加州的论点。新的颠覆性技术有时需要宪法保护的新应用。法律教授奥林·科尔(Orin Kerr)将21世纪数字信息的爆炸式增长和可访问性与20世纪汽车使用作为一种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了比较:当时,法官们必须为乘用车的新个人领域制定新的规则;他们现在必须弄清楚第四修正案如何适用于数字信息。
30.引用Orin Kerr的比较表明
[A] 宪法应该灵活执行。
[B] 新技术需要重新解释宪法。
[C] 加州的论点违反了宪法的原则。
[D] 宪法的原则永远不应改变。
拿到这个题目,根据题干首先判断出来,其问法和刚刚的汉语题目问法相同,即“某一个‘例子’被引用去证明什么”,这也就是我们判断考研英语例证题的最本质的方法。接下来就是根据刚刚的汉语思路,直接找到例子开始的位置,往前看一句话,那么此时我们就发现了“新的颠覆性技术有时需要宪法保护的新应用。”这句话,再去对比四个选项谁和这个定位句最为相像,那么我们不难发现,B类选项就是正确答案了(技术复兴,需要需求,宪法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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