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场《崇信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请2019年1月21工作中的人2019年1月21活动并带齐以下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前提出补缴申请。其中有安置单位的,由安置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到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无安置单位的,直接向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记录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凭证;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前两项材料。
联系人:孙**
咨询电话: 6125229、6125216
地址:崇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民生巷1号,原锦屏工商分局位置)
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0_926142.html
(责任编辑: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