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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6:42:16|来源:中公教育
2018年青海特岗教师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若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报考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
三。教师资格和专业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应当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学科。
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或本人所持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
4藏汉双语条件。报考藏汉双语学科的,须同时具备用汉语和藏语授课的能力。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已经招聘为特设岗位教师的,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不得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报考的其它情形。
(名称: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