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成绩计算
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根据职位分类而定,一般职位和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成绩计算方式是有区别的,考生要注意这一点,下面是国考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供考生参考。
-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
-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
(行测+申论)/2*50%+面试*50%)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特殊职位(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
- 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业算法详见下表:
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 |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
科技部 |
普通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
公告原文 |
商务部 |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外语口试成绩占10%。 |
公告原文 |
审计署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10%。 |
公告原文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
综合成绩: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和英语、越南语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朝鲜语、日语、阿拉伯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
公告原文 |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
国务院国资委 |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15%加上面试成绩的35%。 |
公告原文 |
国家能源局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
公告原文 |
中国文联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
中央组织部机关 |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5%+面试成绩(百分制)×35%。 |
公告原文 |
国务院参事室 |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
司法部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公告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