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资格条件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大纲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四、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1.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①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②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③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④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⑤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①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②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3.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4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告知承诺制
1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三。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09:00至8月26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8月16日09:00至8月27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6日09:00至8月28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