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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定金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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