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关于公序良俗原则的材料简答题进入阅读模式
2021-08-16 16:31:54|来源:中公法考
第二节 公序良俗原则
【重点法条】
民法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含义
公序——国家或者社会共同要求的公共秩序(有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伦理秩序)。
良俗——国家或者社会的一般的伦理和道德。
2.考点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留置权不设定。
三。违反公序良俗的总结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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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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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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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嫁公公、人工代孕
子女在父母在世时预立分割遗产契约、断绝亲子关系
约定子女和父母为不能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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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家庭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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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契约、通奸约定、换妻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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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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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约定、大股东和小股东达成协议投票一致,控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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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社会公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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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换选票的协议、竞价价格串通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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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演练】
2009年,山东省济南市的吕某夫妻,给女儿起了 “北雁云依”,但派出所不予登记户口。取名“北雁云依”,
【问】取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违反民法的什么原则?
【答】取名北雁云依,违反的社会秩序的需要,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责任编辑:张婷)